我大舅子跟女方登记结婚四年多,育有两子.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合要离婚,在结婚前我大舅子在外地买了套房子,
我大舅子跟女方登记结婚四年多,育有两子.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合要离婚,在结婚前我大舅子在外地买了套房子,结婚一年后把外地的套房卖掉在农村老家申请危房改建用卖掉套房的钱建了两层半的房子(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房子改建后到现在“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还没有更换,改建前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是我大舅子他爷爷的名下的,他爷爷已过世20多年,请问如果他们现在离婚上法庭会怎么判?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需要去改成我老丈人名下?女方的意思是她两个孩子都不要还想要来分房子
提问时间:2021-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