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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私自借款并转给母亲生意合伙人,债主索要借款,能否算为夫妻共同支出?

我父亲在我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了一笔钱,随后第2天将钱转给了我母亲不知情的生意合伙人,两年前我父母离婚后,我父亲去世。现有债主拿着借条来要钱,借条只写了我父亲的名字,债主的名字未体现在借条中。请问这笔钱能算做我父母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支出吗?关键是我母亲并不知晓我父亲在外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且这个经营活动从未盈利。
提问时间:202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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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欠款是在你父母结婚期间借的?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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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借款发生时我父母未离婚,债权人对法院的说辞是这笔借款我家用在了房子装修上,但是我家的新房是11年就入住了,这笔借款是发生在12年。而且房子的贷款一直都是我母亲将工资取出后转到我父亲的卡上还贷,日常生活开支都是我母亲的工资,未花我父亲一分钱。借款金额是3万元,我父亲在收到这笔现金的第2天就把钱转给了别人(一个所谓的生意合伙人,但是这个生意我母亲不知情也不支持,而且这个生意根本未盈利过,还因为这个生意我父亲又欠了其他债务),我母亲未花到一分。这种情况还能算作共同生活和共同经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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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种对方的主张需要拿出证据,口头描述没用,这种不应该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和是否盈利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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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买的房子在离婚时写过协议,针对债务由我父亲负责,房子归我母亲,去年我母亲还完房子的全部贷款后准备过户,但房管局以我父亲已经去世为由要求我家的姐弟3人和我奶奶写放弃继承的公证,弃权公证全部写完后,正式过户的那一天,房管局又说离婚协议生效,不用以其他的弃权为准,后为我母亲办理了房子过户,目前房子只有我母亲一个人的名字。如果我母亲想要以买卖的形式(不是继承和赠予)将房子卖给我姐姐,税款正常交,但可能不会真的在银行账户上发生房款往来,如果买卖合同上的价格和市场价保持一致(即不以几万块的低价签合同),会被认定为恶意逃债吗?这样的买卖生效吗?在我母亲身上的债务还会转移到我姐姐身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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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会被认定,但是你如果将来认定你母亲承担债务。你母亲卖房的钱不还债务,属于逃避执行,有可能被拘留。不会转移你姐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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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父亲在我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可能借了好几笔债务,其中有一笔是借的亲戚的,这笔我母亲知情,也准备还。如果用房款还了这笔亲戚的大额借款后,我母亲手中已无卖房款积蓄,但是以后还有新的不知情的债务蹦出来找到我母亲。我母亲已无卖房款,到时还算是恶意逃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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