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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现老公有矛盾,这个女儿(3岁半)补习及上幼儿园的费用都由他出,我只负责平时带人及穿。现住的房子是他买的,房产证名字也是他的,并也进行了公证。我跟前夫的儿子现已18岁再读大一,前夫因多种原因无法承担儿子的费用(但前夫家其他人有出费用),现因我想以个人名义买房出首付,后续等儿子参加工作后由他出月供(读书期间我出)。那与现任的矛盾点:1、他认为我与前夫离婚时净身出户,所有该承担的都已经承担(包括与前夫共同创造的财富也都留给了儿子)等儿子大学毕业后就不要再管,也不需要负担任何费用;2、现在所关注的是这个女儿,日后个人所有的收益及产生资产(包括买房的产权也归女儿所有);3、说我的心还一直再前夫家,自从跟他组建家庭后,我的个人行为及探试儿子的时间都必需经过他批准,目的是不能耽误管女儿。有一年我儿子来我这玩几天时,还在这几天跟我吵架,也不管不问,后来我儿子第二天一大清早没出声自己坐车回去了。对我父母也是一样,也不允许我带女儿到老家去玩,说他不愿意让她接触。想请问一下他,他的这些做法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