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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原户籍地**市**县,于2017年7月份迁往**市**区(男方户籍地),但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一直在

女方原户籍地**市**县,于2017年7月份迁往**市**区(男方户籍地),但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一直在**县,从未离开过,结婚证也是在原告女方居住地**县办的。男方户籍地**市**区,现在居住地**市**区已经两年以上,每年回**县三次五次的,过一夜既离开,从不长住。现在女方起诉离婚应该在哪里递交起诉书?**县法院是否有受理权?
提问时间:202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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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女方起诉要到被告即男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因男方在牡丹区已经居住一年以上,可以视为经常居住地,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应在经常居住地法院即牡丹区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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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武法院没有受理权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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