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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为了保护家庭财产不因女儿的婚姻受到伤害,拟把财产做切割,母女签协议,女儿名下财产女儿在三

- [ ] 为了保护家庭财产不因女儿的婚姻受到伤害,拟把财产做切割,母女签协议,女儿名下财产女儿在三十年内没有处置权,没有收益权,结婚后如离婚,男方没有分割权,如意外身故,男方及其子女没有继承权,这些权利全部在母亲手上,如处置,女儿必须无条件配合,签订后公证。请问这种公证可以做吗?
提问时间:2021-06-12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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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这个与法律规定相违背,不能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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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主要是房子财产,是由父母以小孩名义购买的,现女儿发生了父母不认可的恋爱,双方自愿,明确权益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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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样的话可以让小孩将房产过户给父母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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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你说的办法去公证的话,公证处不会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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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由于父母户口不在**,无购房资格,好像过不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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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其名下财产包括**有一房产也资格问题无法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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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故咨询可否对协议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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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能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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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请问有什么好办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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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种情况其实也不用太担心。因为只有女儿意外去世,房产才作为遗产,她老公有权分配,除此之外,男方也是没有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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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他们结婚,可以让男方出具一份放弃继承的声明,那么他就得不到房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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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这份声明要公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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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用公证,他签字按手印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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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然后你们保管这份声明就可以了。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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