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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夫妻闹离婚,没有收养证明的女儿怎么办,原告要求被告继续出扶养费1000元每个月扶养到女儿十八岁

结婚后夫妻闹离婚,没有收养证明的女儿怎么办,原告要求被告继续出扶养费1000元每个月扶养到女儿十八岁,妻子原告谎称被告对她进行家暴,女儿从出生到现在上幼儿园了,抚养费用一直是被告出,原告却谎称此费用是她出,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还有那没有收养证明的女儿是她的亲生妹妹所生,被告现在因为生病半年多没有工作也那么多钱打官司,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以前手机也被人偷了,里面有所有扶养他女儿的转账记录,那女儿一直由女方父母,也就是小孩外公外婆照顾,和被告只是名义上的亲子关系,也一直没有办理到领养证明,所以户口也入在了小孩外公外婆那边,这种情况下离婚被告还要继续花钱扶养这个名义上的没有任何感情的小孩吗?
提问时间: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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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收养证明,收养关系不成立,不产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当然也就不需要承担抚养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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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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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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