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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分居五年,都没联系,今年联系上了,本来说好回来一起离婚的,可是又联系不上了,19年去当地法院申诉

两人分居五年,都没联系,今年联系上了,本来说好回来一起离婚的,可是又联系不上了,19年去当地法院申诉离婚,法院说不受理外地的,要我去男方的户口所在地申诉,因为比较远,所以没有去,现如今想离婚怎么办?
提问时间: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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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还是要去男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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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男方的户籍所在地我都不知道在哪里,而且太远了,有什么是不用去男方户籍所在地就能在当地办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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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男方下落不明的话可以在你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你可以报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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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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