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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五年,有一个女儿,现怀孕四个月,男方不负责任,滥赌,五年未给生活费,无共同财产,想离婚,我该如何维护权益?

结婚五年,有一个女儿,现在又怀孕四个月,男方不负责任,滥赌,五年没有交给过我一分钱 结婚五年,有一个女儿,现在又怀孕四个月,男方不负责任,五年没有交给过我一分钱,没有共同财产,不给生活费打胎费,还要离婚,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提问时间:2025-01-22
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及分娩后一年内不得提出离婚。若女方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则不受此限制。女方可以起诉男方要求支付抚养费,且有权选择是否生下孩子。

补充:在此情况下,建议收集证据以证明男方的不负责任行为,如滥赌和未支付生活费的记录。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临时抚养费,以保障自身和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此外,若决定生下孩子,需明确抚养权和抚养费的相关事宜,确保未来的生活保障。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支持和指导,确保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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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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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婚他又不管生活费和打胎费,孩子生下来谁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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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起诉对方,让对方支付抚养费的,你可以选择不生下该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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