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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女友于2014年认识 我曾经在2013年首付的一套房子 这个房子在2017年年初卖掉了 由于房产

我跟女友于2014年认识 我曾经在2013年首付的一套房子 这个房子在2017年年初卖掉了 由于房产政策 买方的银行贷款迟迟下不来 所以等了大概三四个月左右 在我的卖房款没到手这个期间我又看中了一套房子 由于急着定下来 我就跟女友协商 从她哥哥那借的钱 她哥哥把钱转给她 走的是她的银行卡付的房子首付款 这些钱款往来都没有借条 购房合同写的是我的名字 我记得是一个半月左右我的上一个卖房的款项到我账上 我随即就还给了她哥哥没有通过她 我是通过银行转账直接转给她哥哥的 目前我们还没有结婚 我想请问 如果日后我们结婚了 又离婚了 从法律角度来判定 这个房子属于谁?请您详细介绍下 谢谢
提问时间:202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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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您好。如果没有领取结婚证,房子登记在您的名下,属于您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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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现在问题是我无法证明首付的出资人是我本人 因为借钱时没有借条 资金又是从女友账户流出 虽然我有后期还款举动 但是还款对象是她哥哥 银行纪录能作为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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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房屋登记在您的名下,至于您的首付款是从哪里来的,法律不会管的,房屋权属登记的权利凭证是房屋产权证,不是说款从哪里支付的,那对于如果说后期存在借款问题,您才需要支付,这个钱已经向对方还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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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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