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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现役郡人,去年离婚后,一5岁男孩归女方,今年初女方再婚,将孩子放在她父母带养,自离婚后我

您好我是一名现役郡人,去年离婚后,一5岁男孩归女方,今年初女方再婚,将孩子放在她父母带养,自离婚后我看望孩子每次都很难,只能到她父母家里看,不得带出来,一进去就把门锁起来。后来我休假期间打听到孩子的学校,将孩子抱走,后来才商议,周六末我可以带回家。上周带回时,给孩子洗脸时不让碰耳朵,后来才发现耳朵红紫了,在百般问他后,孩子说是姥爷给拧的,同时又大哭不停。她再婚了,孩子不带在身边抚养,请问律师,我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提问时间:202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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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先保留一些证据然后申请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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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她这样是属于不尽抚养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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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知道她还给不给生活费,不属于完全不尽义务,但如果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你是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的,协商不成可以诉讼,你现在要注意收集证据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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