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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14年孩子出生后因不满男方对孩子对婚姻种种不负责任行为 ,经法院提出离婚,当时我摊床上

您好:我于2014年孩子出生后因不满男方对孩子对婚姻种种不负责任行为 ,经法院提出离婚,当时我摊床上男方提出与法官与我方律师面谈未等到开庭双方同意离婚判决。两个月大的孩子抚养权随我,协议写男方每月给500元抚养费每月探视四次孩子。现在5年多了,男方一直不能准时给予抚养费,也从未看过孩子,并且我们离婚证还没拿到。期间也打过对方电话,一是孩子随着年龄成长需要父亲角色也想见见父亲,但男从未接过电话。直到2019年平安夜前孩子车祸我第一时间联系男方,对方根本不接电话。现想再次起诉:一拿离婚证,二抚养费一次性给付或是不给或是增加。但不确定男方住址及电话是否都变动,怎么起诉。
提问时间: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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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离婚证不用起诉,法院判决离婚已经生效,你不用重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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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如果要起诉,应该是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还按照上次男方住址起诉就行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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