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婚姻家庭

我是女方,现在结婚4年多有个闺女4岁,结婚时男方给彩礼6万,当时我拿出4万给他家还结婚前的外债,婚后

我是女方,现在结婚4年多有个闺女4岁,结婚时男方给彩礼6万,当时我拿出4万给他家还结婚前的外债,婚后男方工资用于还房贷、结婚前的外债、装修房子的费用,我上班后工资用于日常开支,现在离婚,我可以要回帮他还外债的4万么,还是那4万属于男方财产,他因为还外债手边无存款,而我上班后攒有一部分钱,离婚是不是还得分我的钱。孩子有交一个保险,投保人写着他的名字,但是我有出钱,他现在说要去作废保险,我打电话问保险公司,公司说投保人可以作废,我怎么能保障我的权益,孩子现在跟我,我要争取抚养权以及抚养费
提问时间:2021-12-15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好,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交流头像
用户
男方出轨家暴,重男轻女不喜欢女孩,但是男方父母以及他工资比我和我爸妈工资高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双方经济条件怎么样?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辛艳茹律师 
江苏常州
已帮助 730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吴继成律师 
江苏常州
已帮助 432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常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