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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受孕、生子。之后领了结婚证、后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后男方发展孩子不是亲生的。要求支付婚姻关系存续
婚前受孕、生子。之后领了结婚证、后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后男方发展孩子不是亲生的。要求支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抚养小孩的费用,是不是可以不给他。是否只能请求返还离婚后支出的抚养费?因为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属于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的范围,他让赔偿精神抚慰金、是否于法无据。不予赔偿
提问时间: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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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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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按照离婚后他支出的给他、精神抚慰金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之前、也可以不赔偿么
特邀律师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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