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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年半,民政局签的离婚协议,男孩现在8岁!离婚的时候6岁归女方抚养,男方每个月付给女方两千块抚养

离婚一年半,民政局签的离婚协议,男孩现在8岁!离婚的时候6岁归女方抚养,男方每个月付给女方两千块抚养费!但一直都只给一千,他是厨师在沈*打工工资应该在四千以上,其实每个月男方给的一千,我自己也挣钱够孩子花了!但他除了给孩子打钱不管不问也不打电话给孩子,这样我想起诉他要之前他欠的抚养费,还有以后按协议书的两千给抚养费,胜诉的几率大吗?
提问时间:2021-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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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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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现在就想要回他之前每个月都少给的一千,还想让他以后按每个月两千给孩子!这都是协议书上的!这样可以吗?起诉胜诉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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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对方承认拖欠吗?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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