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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不想要孩子了,想把孩子送回男方,男方可以要求哪些权益?

离婚时跟女方协商不同意,女方坚持要孩子才离婚,后来法院起诉,男方做出让步,孩子判给女方,下了判决书,按年支付抚养费,今年抚养费男方也支付给了女方,孩子户口也被女方改在了女方,现在法院判决书下才十二天,女方不想要孩子了,想把孩子送回男方,这种情况男方可以要求女方给出那些权益。
提问时间:2024-09-24
律师解答:男方若同意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由于判决刚生效,若没有正当理由,女方不能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如果女方不同意支付抚养费,男方可以拒绝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补充: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但需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关于孩子的名字,若要更改为男方的姓氏,需经过法院的同意。若女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男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确保抚养费的支付。此外,建议男方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未来的法律程序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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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同意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要求女方支付孩子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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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名字也该了,可以更改在男方吗?还有如果女方不同意给抚养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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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刚生效,没有正当理由是不能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的,所以,假如女方不同意支付抚养费,你可以不同意变更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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