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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夫妻共有的房产,公证为一方全权处理后,如果房子要出售的话,是否还需要夫妻共同处理?举个例子,房

您好,夫妻共有的房产,公证为一方全权处理后,如果房子要出售的话,是否还需要夫妻共同处理?举个例子,房子现在为夫妻共有,房产证上为两人财产,现在公证为妻子全权处理,假如公证完后,夫妻离婚,这个房产是否也需要分割。公证后,对男方是否有所不利!婚姻法司法解释第六条的说明和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及一百八十六条的补充说明有些矛盾,看不懂呀,麻烦您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提问时间:202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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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没有出售之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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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婚后房产公证给老婆,只要没有办理过户,如果男方后悔可以依法撤销赠与。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麻烦您再看看最后一句,公证后是不是就真没赠与放什么事儿了,只能任凭被赠人宰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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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还是建议看一下你自己的公正书的内容,在来解释你想达到的目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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