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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签署有离婚协议,约定女方对子女有探视权,分担生活费每月500,房屋子女18岁前归女方所有,待子

离婚时签署有离婚协议,约定女方对子女有探视权,分担生活费每月500,房屋子女18岁前归女方所有,待子女成年后过户给子女。现男方父母阻止女方探视子女,企图待子女成年后不认其母,要回房屋。这种情况下,女方是否仍要履行抚养义务,若子女成年后不跟其母,仍要将房产过户?
提问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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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需要履行抚养责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探视权,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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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主张探视权执行难,这种情况下南方不履行协议义务,女方仍然要按按协议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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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对方不履行可以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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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以后就算小孩不认母亲了,也要把房屋过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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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的,以后也可以要求子女承担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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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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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还有其它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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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有的律师说不会拘留男方父母,最多就是法院派人带着去看,也不能每次都去,意思就是说不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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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妨碍司法执行,是可以拘留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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