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转走前夫卡里的钱是否构成盗窃?
我离婚后还跟前夫住过几天,他那几天失踪了好多人找他却联系不上他,他手机没拿放在我这里,我看到他手机经常有取钱刷卡的短信提示,于是我就想把他卡里的钱转走他没钱花了就会回来,于是就用他的支付宝转了四千块钱到他的支付宝余额里,他回来后我转了三千回他的卡上,剩下一千转在我的支付宝里,因为离婚前他说要跟我去哈尔滨玩,不去他就不离,还说所有费用他付,结果去了几天后他骂我我生气就自己买机票回来了,机票花了一千,临走时他送的我,当时他说机票钱会给我的,所以当时就把那一千留下了,请问这样做犯法吗?他现在说要以这个理由告我盗窃?请问成立吗?
提问时间:2021-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