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房产纠纷

婚前男方用贷款的钱给女方首付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女方公积金还款。婚后还要共同还男方的借的那笔贷款,

婚前男方用贷款的钱给女方首付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女方公积金还款。婚后还要共同还男方的借的那笔贷款,男方口头说首付的钱算给女方的赠予,但又总提房子男方出资多,如果离婚按出资分房产,请问:这种情况下,是男方书面写明钱是对女方的赠予,还是写是给女方的彩礼,才会避免以后分隔房产时被认为男方出资多?或者有什么更好的方法保障女方权益?
提问时间:2022-01-14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对女方来说,什么也不写是最好的
交流头像
用户
若男方说是他出资共同购买的呢?且有男方给女方的银行卡转账记录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那也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4008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4754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晓云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88456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北京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