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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有一套他单位房的房改房(计入我的工龄,所以我也没享受到房屋补贴),我们离婚时我应为儿子16岁

我和前夫有一套他单位房的房改房(计入我的工龄,所以我也没享受到房屋补贴),我们离婚时我应为儿子16岁,为了留给儿子,所以我没有要求分割房产,法院判决书上也没有列入归属儿子。后来他也再婚搬出,儿子在那当中结婚生子,他现在有离婚,要把儿子一家轰出去,儿子俩人收入不高,公积金贷款很低,所以基本没有积蓄,我儿该怎么办?2000年底离的婚,现在还有追偿时效吗?如果去法院,能得到什么结果。
提问时间: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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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儿子对那个房子没有任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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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那怎么主张权利呢?当时离婚判决书又不像离婚协议,能够详细注明,如果不为儿子,我怎么可能不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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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现在,什么也做不了。对你来说,一切都过去了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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