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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三套房子系拆迁安置而来,家中四口人,父母姐姐和我,三套房子两套登记在父亲名下,一套登记姐姐名下,

家中三套房子系拆迁安置而来,家中四口人,父母姐姐和我,三套房子两套登记在父亲名下,一套登记姐姐名下,后来姐姐离婚,有婚生子跟前夫,前夫起述姐姐名下房产为共同财产和小孩房产份额,后改变诉求将我们一起起诉为分家析产,确定他和小孩在三套房中份额,经法院判决,该三套房屋因拆迁而来系按份共有产,前夫在该三套房子中并无份额,小孩有三套房子份额,将份额合并后把父亲名字一套房子分割走。纠纷解决后父亲将名下剩下房子过户我名下。姐姐名下房产去过户时房产所说有前夫名不能过户。上述情况有两个个问题,第一,为什么会有前夫名字要怎么才能把他名字去掉。第二,姐姐占的份额较少所以名下房产是否有我们份额,父母过户给我的她没分额
提问时间: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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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在你姐婚姻期间拆迁安置的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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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判决书已经确认没有她前夫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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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在婚姻前拆迁在婚后安置,按照人口分的她前夫没份且判决书已明确没她前夫份额,但房产所说显示他名字,不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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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拿着判决书去房管局改名字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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