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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平山县,2018年11月结婚,当时是经人介绍,第一次见面到结婚只有一个半月,比较仓促。我在平山上班,她在西柏坡上班没有任何感情基础,当时说结婚后去旅游我同意了,当时说我拿一万,她拿一万,但是她没有拿钱,还非去,因为我也不是富裕家庭,所以我在隐瞒的情况下透支信用卡出去旅游(信用卡透支5000),旅游报名费7000多拿着现金7000我2000 回来后剩2000多,我在跟师傅学修车,一个月挣1300,结婚花了所有积蓄,刚结婚后第二个月,她说报的大专要交学费2500,我支取两个月工资给她,后来她朋友结婚要上彩礼,她说还没发工资,我支取一个月工资,给了她1000,春节去她家拜年礼物800 说我不挣钱,让我去做别的工作,她妈妈介绍,一个月2400,去了后才发现那里招工一个月3000,让我一个月给她打1500 正月14身上带1000元出门 3月25发2月份工资,给我打电话问我发工资没,该打钱了。我说没钱。她的工资一点没见,我五月份回家,自我正月14出门后,她一次没回过家,婚后一般一个月也才回来不大几次,每次都是忙,没车回不来了,不想这样过,告诉她我信用卡有贷款,是旅游的贷款,矛盾积累升级,闹离婚,离婚可以,我想要求她退彩礼,想先咨询下看看能不能退,退又能退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