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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收了男方五万块彩礼,但是没有登记结婚,但已经共同生活两年多,生育一小孩两岁三个月,小孩一直由女方

女方收了男方五万块彩礼,但是没有登记结婚,但已经共同生活两年多,生育一小孩两岁三个月,小孩一直由女方带着,现在双方已经离婚,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女方不退可以吗?男方要是去法院告女方需要什么资料?
提问时间: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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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不用退彩礼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了返还彩礼有以下情形:(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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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男方执意要去法院告女方退回彩礼,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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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主要是看对方能够提供什么证据材料,才能有针对性,法院处理这种事的一般原则是先看证据,再认定事实。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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