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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买了房我和男友从2012---2017期间开始生活,期间他出资买了房 我和男友从2012---2

出资买了房我和男友从2012---2017期间开始生活,期间他出资买了房 我和男友从2012---2017期间开始生活,期间他出资买了房,车,均登记在我的个人名下,因他不能生育,我们多次赴泰国做试管婴儿(未成功)2017年的时候我无意间发现他的离婚证,离婚日期是2017年,因此我提出分手,他不同意,后他以不当得利和婚约财产起诉我要求归还生活期间给我转账的钱款,法院判决他败诉,现在他联合他的前妻以赠予合同无效为由再次起诉我,请问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他的证据是转账给我的银行流水
提问时间:2021-10-12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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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您好,从表面上看,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您可以主张是赠与,前提是您不知道当时男方已经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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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确实不知道。因为他对外都说自己是离异单身,但是确切的证据很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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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房子,车子都分别是在什么时候买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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