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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女,1999年生,在读大学生,父母年前离婚,在民政局时父亲承诺每月给足两千生活费,但是目前没有收到一分钱,目前父亲身体健康,但是就是不愿意出去工作。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父亲给我生活费学费吗?
提问时间:2021-06-11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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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你上大学了,你父亲可以不给生活费的,但是如果当时他有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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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确实有承诺的,但是目前他不履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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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你可以去法院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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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但是目前他没有工作,法院会不会因为他没有工作而说可以不给我生活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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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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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刚才问我妈,我妈说当时在民政局我爸没有把这句话写在纸上,这种情况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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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就要收集证据证明他有作出承诺才可以向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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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法律讲的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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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可以通过电话录音,短信,微信等方式,引导他承认曾经做出这个承诺,这就是证据。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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