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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大概十几岁的时候认识一个社会青年李,后来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在一起两年以后我无意之中怀孕了,可此时这个李因犯事锒铛入狱,有期徒刑五年还是多久,当时十八岁,不敢告诉父母,想自己出来上班挣钱做掉孩子,上过一月班只后经亲戚介绍认识了一位男性赵,我说了自己的情况之后赵和赵妈表示不愿意让我打胎,愿意养着孩子,太小太懵懂,就跟洗脑了一样跟赵结了婚,糊里糊涂生下了儿子,如今儿子三岁了,婚姻期间赵不上进抽烟喝酒打牌不工作啃老,严重的妈宝男,久而久之就有了隔阂,去年实在受不了了要求离婚,开始不同意,后来要求我每月给一千生活费,我没有工作过,无能为力,但对方就是不签字离婚,后来好说歹说每月700元生活费,孩子跟着他,头几个月每次都准时给了,后来因为工作原因一个月没给,赵也欠我五千元钱,但是没给那第二个月突然就问我要两千,一气之下我就没给了,他当时也说不让我给了孩子也不让我看,就一直几个月没有联系,今天快一年了突然又找我要钱,说欠生活费的一次给他,后来我又表示没有之后他就说让我把孩子带走,中途抚养孩子的耽误上班的谈恋爱花销的钱全部还给他,要么就去告我,我现在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