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婚姻家庭

本人姜某和张某婚前共同出资在薇拉摄影店,购买一套婚纱照,价格为3600元。婚纱合同上为两人共同名字,

本人姜某和张某婚前共同出资在薇拉摄影店,购买一套婚纱照,价格为3600元。婚纱合同上为两人共同名字,并留有两人电话。该婚纱尚未拍摄,本人和张某已离婚。合同唯一原件在本人手中。薇拉在未通知本人,未核实清楚的情况下,仅凭张某拿银行卡付款回单(以合同遗失为由)就为其办理了退款。2019年5月本人询问薇拉才得知订单已被单方面取消,而合同原件一直在本人手中。婚纱合同中并未注明,合同中任何一方可以仅凭银行付款回单,单方面退款。合同署名两人名字,那么订单的任何变更都必须告知双方且均同意后方能办理。本人凭合同原件却无法享受合同中的服务。此事为薇拉严重工作失误,本人和薇拉多次沟通,均对此事拒不认错,一再敷衍。
提问时间:2021-11-15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向消协投诉!
交流头像
用户
请问,我的主张有无问题?
交流头像
用户
想去店里面跟他们经理谈,我要注意哪些点,谢谢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有问题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已帮助 746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张艳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已帮助 24623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石家庄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