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姜某和张某婚前共同出资在薇拉摄影店,购买一套婚纱照,价格为3600元。婚纱合同上为两人共同名字,
本人姜某和张某婚前共同出资在薇拉摄影店,购买一套婚纱照,价格为3600元。婚纱合同上为两人共同名字,并留有两人电话。该婚纱尚未拍摄,本人和张某已离婚。合同唯一原件在本人手中。薇拉在未通知本人,未核实清楚的情况下,仅凭张某拿银行卡付款回单(以合同遗失为由)就为其办理了退款。2019年5月本人询问薇拉才得知订单已被单方面取消,而合同原件一直在本人手中。婚纱合同中并未注明,合同中任何一方可以仅凭银行付款回单,单方面退款。合同署名两人名字,那么订单的任何变更都必须告知双方且均同意后方能办理。本人凭合同原件却无法享受合同中的服务。此事为薇拉严重工作失误,本人和薇拉多次沟通,均对此事拒不认错,一再敷衍。
提问时间:20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