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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女方,广东。婚前生育3孩后,两年前离婚,孩子归前夫,前夫额超生费用没有交。如今再婚到浙江,

你好!我是女方,广东。婚前生育3孩后,两年前离婚,孩子归前夫,前夫额超生费用没有交。如今再婚到浙江,婆婆因为要罚款,以死相逼我和现任丈夫离婚,丈夫和我是真心相爱的,所以,现在丈夫说形式上先离婚,日子还是和我过下去。但是我知道我婆婆肯定也会以死相逼要他去相亲和跟别的女人结婚的,所以在离婚前,我是否可以写不能让我婆婆给我丈夫介绍对象结婚的协议?协议又应该怎么写?我是真的不想让丈夫去相亲,他自己也说只想和我过下去,所以,律师,能否提供一份协议的模版给我?我不知道要怎么写! 万分感谢!
提问时间: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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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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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只有接受离婚,任凭婆婆给丈夫介绍相亲对象离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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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拒绝离婚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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