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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请了律师打离婚官司,过程中把正在出售的房产做了保全,签订了风险代理协议,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愿意给我

我请了律师打离婚官司,过程中把正在出售的房产做了保全,签订了风险代理协议,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愿意给我30万作为生活补偿,请求我不要离婚,我也与律师沟通给予他一次机会,下判不离。我将败诉。但是我的代理律师说这30万属于我所得标额。让我支付27000的风险代理费。请问这合理吗?
提问时间:202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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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您好,你的之前没有签订过代理合同吗?没有约定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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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合同约定的是,自签订之后起至本案终结止,不论以何种方式结案,均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代理费。最后一条提到,在本案调解,诉讼,执行过程中,按照本次离婚所获得财产总额按标的9%支付本案标费用,按照下达的相关法律文书载明的内容按比例支付律师费。那么,我老公在开庭前给了我30万,这30万也可以是算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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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写在判决书或调解书里了吗?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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