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劳动纠纷

您好,2015年五月,保险公司组织产品说明会要求我们业务员带客户参加,以达到客户购买保险的目的,然而

您好,2015年五月,保险公司组织产品说明会要求我们业务员带客户参加,以达到客户购买保险的目的,然而在我的推荐人的帮助下促成客户购买保险,保费是5023.2。但客户当时不是很情愿的购买了这份保单(客户自述)。总共客户交了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共计15069.6元。于去年2019年11月份客户以纸质报告投诉到保监委,要求退还三年的所有保费。当然公司为了声誉,也应允了客户的要求退还15069.6元保费。然而我是在2020年一月辞去保险公司工作。公司现在要求我将这张保单所有代理费退还,合计4433.55元,还请您给予分析并指点迷津,这样合理合法吗?我该怎么办?谢谢。
提问时间:2021-06-29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公司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可以不用理会,代理费属于保险代理人的劳务报酬,客户下单成功之后,代理工作完成,收取代理费是劳务所得,至于客户日后解除保险合同,属于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与保险推销员没有法律关系
交流头像
用户
现在保险公司就之前与我签的代理合同说事(虽然我已经离职),下图第五条就是合同内容之一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甲方是谁?乙方是谁?
交流头像
用户
甲方保险公司,乙方代理人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是保险合同,是被客户解除的,不是甲方啊!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第五条看明白了,客户解除也算甲方解除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这一条是霸王条款,显失公平,可以认定为无效条款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保险代理人,在促成保险合同签订之后,既完成了代理人的义务,获取代理费,理所应当。代理人的所得属于劳务所得,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
交流头像
用户
当时开产品说明会的时候,公司给客户表示签单成功就会给客户送礼品(豆浆机),但客户签单购买保险后又要求我们业务员自己掏钱购买送给客户,当时我也不懂,就买了并送了。在客户投诉到保监委的时候也提到了送东西这件事,但公司不承认,我也没承认。后来为了挽回名誉,公司承诺给客户退保,条件是要客户撤回保监委的投诉……事隔半年多,现在保险公司声称客户的三年保费已全额退还,对公司造成了损失,才有了要求我退还这张保单的所有代理费这件事,现在我想问的是:之前给客户送礼品并非我的本意,是公司承诺在先,如果有了法律纠纷,对我有影响吗?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和公司之间属于劳务合同纠纷,可以告知公司走法律途径解决,法律不会支持保险公司的无理要求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更多郑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