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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工厂上班高压制品爆炸,导致大腿惯穿,大腿动脉和神经断裂,现在在新会人民医院手术动脉接上,医生说让

新会工厂上班高压制品爆炸,导致大腿惯穿,大腿动脉和神经断裂,现在在新会人民医院手术动脉接上,医生说让血管修复下,大概一月后做神经修复手术,现厂里要求:我们家属:向新会人民医提出:出院:,他们安排去顺得和平医院接神经。我们要求厂里来办出院,怎么治疗在那治疗我们亲属不参与,他们说不行要我们亲属提出来出院,这边医院也没要求我们转院,问,我们伤者亲属可以向新会人民医院提出出院吗,还是坚持让厂里来操作
提问时间: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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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首先考量单位提出的医院有没有治疗伤者的能力和技术设备,在此基础上,单位必须与家属签订协议就转院及治疗问题说清楚,否则家属提出转院没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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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公立二甲医院,转私立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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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我个人认为首先家属应该考虑患者能否救治的可能性,如果接受单位转院的要求,前提是双方就赔偿达成大致的一致,并且一部分赔偿款到位,否则没有必要配合单位,做对你方不利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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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这边医生给我讲这个手术他们这也能做,只是后期恢复不能达到受伤前,厂里就讲那边是专科医院,后期要好点,我们让厂里来操作转院,我们跟厂里讲,现在这伤者:在那医,怎么医我们不参与:,他们不来,让我们来操作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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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是单位要求转院应该单位操作,现在单位不出面,我认为是在逃避责任,单位如果没有真正为患者考虑,我认为不用配合单位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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