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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20年9月从县内乡镇调剂到城区学校的一名教师,到新单位上班不久家里发生了变故,加上身体原因无法胜任新单位工作。我向教育局局长申请回原单位工作,可局长以各种理由拒绝。之前和我一起调剂到城区学校的一名老师到新单位上班几天就回原单位工作了,因为局长的哥哥是这位老师的同学。这段时间要我们填写割编制到新单位的材料,因为身体原因我不同意调动,不交这些材料。请问1、教育局会因为这样开除我吗?2、如果我不交调动材料,以后的评优、申报职称,新单位和教育局有没有权利不让我参与?3、我如何维权才能换个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