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人在*****,1月3日放假从****坐动车回**,居委会因为我未报备令我从2月21日居家隔离14
我人在*****,1月3日放假从****坐动车回**,居委会因为我未报备令我从2月21日居家隔离14天。我未报备是因为我的返回日期不在需要报备的范围内,年前有通知,居委会年后不承认自己的通知。回家五十天体温正常,无任何疑似接触,出入小区均有记录,各方面全部正常。居委会声称十二月末返回就要报备,可***并无此类通知。这种以类似惩罚的方式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强行隔离,是否还合乎法律,我需要向公安求助吗?
提问时间:2021-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