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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鼓励员工内退,但未办理手续,破产后按最低生活保障费补偿,合理吗?——法律咨询

因企业为了减员增效,鼓励员工内退,我于2017年5月收到单位内退通知,但一直未办理内退手续,给予市最低生活保障费,2018年9月企业申请破产,我在企业工作十五年,现按最低生活保障费给予十五个月补偿,这样合理吗?麻烦给个意见,谢谢!
提问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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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可以要求按照工龄一年补偿一个月,并且按照正常工资支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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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是按内退前正常工资补偿吗?法律依据有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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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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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而且没有签订内退协议,没有到社保局备案,如果劳动仲裁能胜诉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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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要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就可以要求工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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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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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有合同的,工作十五年了,能告知是劳动合同法多少条吗?谢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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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第44条、4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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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请问 律师,他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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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他这样不合理,到时候由仲裁庭依法裁决就好了了,经济补偿金是要支付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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