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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职工跨单位招聘被拒,如何维权?

您好,我是一名国企职工,公司内招,公司同级单位发布招聘,我考取后,原单位以人员紧张为由,拒绝放人,请问有什么办法吗?
提问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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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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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您好,因为之前公司人力资源部发布招聘,没有写明需要单位意见,所以,我现在所在单位以不知道消息,人员紧张为由,拒绝放人,但这都属于公司内招,请问投诉有用吗?单位是否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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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投诉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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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单位没有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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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属于公司内部招聘,双单位都是同级,只是,一方发布招聘的时候,表格上没有领导单位签字意见这一栏,以前的招聘都有的,现在单位就以不知道消息和人员紧张不放人,而且招聘已经进去公示期,还来得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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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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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这个责任方在哪个单位呢?人力资源部,现在单位,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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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在现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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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公司会不会以公司内部事务解释权来阻拦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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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内部事务解释权不能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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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现有单位已经违反劳动法了吗?请问,我想知道劳动法哪里明确出来,我想查阅一下,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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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内部管理规范,属于内控行为;劳动合同是受劳动合同法调解的法律行为,就法律行为的地位合同约定要优于内部规定,当两者不一致时应以合同约定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着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誉告,贵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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