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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厂子上班时间突发脑出血,厂子应付什么责任

我父亲在厂子上班时间突发脑出血,厂子应付什么责任
提问时间:2021-05-31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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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四十八小时内死亡的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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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没有死亡的 厂子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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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缴纳工伤保险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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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厂子缴纳了工伤保险,但是现在厂子说这种情况保险不于赔付,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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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是工作原因造成的脑出血,也是可以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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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应该是高血压引起的,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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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所述这种情况,属于自身疾病,确实没有办法了,单位也没有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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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但是可以支付病假期间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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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支付病假期间工资,应该走什么程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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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医院开具病假条即可,按照休息天数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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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一、短期病假工资的计算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职工“短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病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二、长期病假工资计算  《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称为“短期病假”,超过六个月的称为“长期病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职工“长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救济费(长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这里的本人工资指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  职工的疾病待遇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应补到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应补到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职工的疾病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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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需要走司法程序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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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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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以前没有服用过降压药,就是突然血压升高 引发脑出血,可以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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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高血压引起的就是自身疾病,不属于工伤。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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