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3月1号去哪里上班的,没有签劳动合同,7月13号我休息7月14号15号我同事休息,7月16号我家
我是3月1号去哪里上班的,没有签劳动合同,7月13号我休息7月14号15号我同事休息,7月16号我家老板发现旧料里面丢一个7月13号我休息那天的一个戒指,她说她们下班就没有看见那个戒指,说可能是扫地扫丢了,就让我赔钱半颗金子,我说我不认,因为我没有上班,我老板说扣你钱,今天我不干了,给我开360块钱,扣我200块钱金子钱,押金一分钱没有给我,扣我一千块钱说说店里有规定,干不到一年不反押金,我们上班不打卡,没有工牌,去劳动仲裁有用吗,我需要准备什么证据吗,
提问时间:2022-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