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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改制后幼儿园股份转让问题,园长拒绝按比例分配,是否合法?

律师您好!我们单位2014年改制,与我们五个原工厂幼儿园正式职工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根据工厂相关文件,将幼儿园的经营权,股权股份作为我们几个老教师的共同福利和补偿条件,并签署了承包协议书和幼儿园股东股权股份协议书,幼儿园园长一人占股51%,其余四人各占股12.25%。我现因身体状况不佳,想将12.25%的股份转让出来,但园长说任何幼儿园只能按园内公积金来提,我只得六万元,我们幼儿园目前账面上有一百多万,怎么算都有十几万,我们与工厂有协议书,每年年底有分红,开股东会,手上有原始股金票据,完全是股份制单位,为什么不按股份比例分配,她这样做对吗,恳请能得到您的法律援助,谢谢!
提问时间: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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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她这样做是不对的,可以评估你的股份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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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请问具体怎样评估,按什么标准,还是就按账面的钱,按我的12.25%来分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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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虽然十几万不算大钱,但也是我的血汗钱,养老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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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共同委托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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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当然是按你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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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如果我再次以理以法私下与她交涉,若她同意了也可以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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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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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委托律师代理与她协商更加好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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