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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同志您好!我想问一下,单位从去年9月份与我签一年的劳动合同,即2017年9月21日到2018年

律师同志您好!我想问一下,单位从去年9月份与我签一年的劳动合同,即2017年9月21日到2018年9月21日,就在上个月的时候,单位提前一个月,只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终止劳动合同,并要求本人签字盖章,不再与本人续签合同,还找一堆无法胜任此工作的原因!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该公司的负责人也只字未提!我也没敢问,因为本人目前还处于在职状态...,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否会有经济补偿金呢?我该如何拨步骤解决?谢谢恳求律师同志能帮我更详细解答一下,谢谢了
提问时间:2021-09-29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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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局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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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您好 律师,那如果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是不是需要相关的证据才能胜出呢?但我是没有任何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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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需要提供证据。没有证据,可以申请法院调取,也可以要求对方提供证据。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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