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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谓单位与职工劳动关系两不找期间,如果职工有证据,证明自己向单位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求过回单位上班

在所谓单位与职工劳动关系两不找期间,如果职工有证据,证明自己向单位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求过回单位上班,而单位收信后不答复,也不安排岗位,也不及时处理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并且又拖十年。政府职能收到职工的信后也十年不回复,不处理,这该怎样处理。是不是责任在单位。
提问时间: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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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在是什么?你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还存不存在,你还在不在岗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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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是事业单位固定制职工,人事关系一直在单位,档案也在单位,也未与单位签定下岗协议和两不找协议,我原来是干部借调离岗的。现在就是单位长期不让我上岗,也不辞退我,也不发工资,也不交社保。我从2003年就要求回原岗,但单位不理我,不作任何安排,我向其它政府职能部门,也向单位的主管单位反映过,到今也没有回复我。我都有邮政挂号信原件,证明我写过信函。是不是我发函要求回岗,单位收到时,两不找劳动关系中止就结束了,单位收信后长期不作为,单位该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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