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已工作了二十多年,因停薪留职未到期(还在述职期一个月内),离述职期限结束还差13天,单位就擅
我在单位已工作了二十多年,因停薪留职未到期(还在述职期一个月内),离述职期限结束还差13天,单位就擅自做主以自动离职为由,解除、终止我与单位的劳动合同(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以上者所签的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任何单位或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解除、终止与劳动者的合同关系),所以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单位明知是违法的可一直也没有为我安排工作,终止合同十年后只给我续交过2年的社保费,就再也没交过社保费。终止合同期间无数次找单位要求工作,恢复自己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但单位置之不理。因为当时不知该找仲裁解决问题,等知道时为时已晚,错过仲裁一年时效期。现在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提问时间:202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