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司属商业综合体,现产权转移,现掌盘公司(以下属名A公司)将场地全部转让给接盘公司(以下属名
您好:我公司属商业综合体,现产权转移,现掌盘公司(以下属名A公司)将场地全部转让给接盘公司(以下属名B公司),A公司人员全部解除劳动关系,B公司吸纳原公司所有职工。交接明确A公司2月1日正式将场地交接给B公司,A公司员工1月31日正式与A公司解除老公关系,2月1日与B公司签署劳动关系。公司交接期间,我妻子临产。请问若我妻子1月31日前生产,我的陪产假是否可以延续至2月以后(就是说B公司接手后,我是否可以继续销售陪护假期)?我的生育险有哪个公司报?若我妻子2月1日后生产,B公司是否有权利以我未过实习期为由拒绝我陪产假的权利?并不与我申报生育险?
提问时间:2021-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