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110网首页
>
精选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劳动法实施细则第36、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送达职工的,视为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条法律条款是否还
劳动法实施细则第36、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送达职工的,视为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条法律条款是否还有效?能否申请主张双倍的工资差额。
提问时间:2022-07-21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特邀律师
无效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盈科王雨昕
北京朝阳
电话咨询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
电话咨询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
电话咨询
赵江涛律师
北京朝阳
电话咨询
相关咨询
劳动法实施细则——36、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送达职工的,
在单位工作9年期间签的合同都没有给劳动者一份,根据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未依法提供劳动者劳动合同的,该
公司单方面下调职工工资,职工口头提出异议,但公司未回复,职工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本人于2016年2月22日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本人于2016年2月22日入职深
公司想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
公司单方面下调职工工资,职工口头提出异议,但公司未回复,职工
公司单方面下调职工工资,职工口头提出异议,但公司未回复,职工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4008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4754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晓云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88456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北京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