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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根据所提问题解答:一人被打断9根肋骨,打断手筋……。公安刑侦副局长和派出所长说:这不是案子,这就是一个纠纷事件……,刑侦队长和派出所长毁灭证据,公安以非目击者所谓的证人自己都不承认作过那样的证推测认定:一下都没有挨打却有预谋——开锁进办公室不开灯、关上窗帘,返身到办公室门口疯狂叫嚣:我打死你!并已将被害人身体多处重残的凶手是正当防卫拒不立案。检察院说我们不认可它正当防卫;你放心,他要是故意伤害,我们肯定会监督立案。检察院竟然说难以认定某某是故意伤害为由:维持不立案决定。检察院的行为违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