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刑事辩护

2019年9月份购买了北京**远达投资公司的20万股份,按照合同书的规定是年息10%按季度领取,一年

2019年9月份购买了北京**远达投资公司的20万股份,按照合同书的规定是年息10%按季度领取,一年后也就是至今年9月9号本息付清。现在是只给了两万元的利息钱,本钱20万至今不给,说是公司困难投资没有收回来,我已经交涉多次了,他们淄博分公司的总经理总是说现在没有钱早晚会找给你的,我想报警,可淄博总经理说你要是报警你的钱可能就更要不回来了,就是公安局给你立了案恐怕也要七八年以后才能有结果,咱们淄博欠了三千多万呢。如果你报了警就影响了其他人。现在又写了承诺书说是1月中旬先还一半到3月份再还一半,我觉得这是他们的一种拖延战术,只是不知道我是应该报警呢还是起诉他们,谢谢!
提问时间:2022-03-02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好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赶快报警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他们跑路了什么也没有了
交流头像
用户
另外,当时动员和收费的是淄博分公司但合同书上签名的是北京总公司,如果是起诉的话淄博分公司这边是不是应该一起起诉而且应该负主要责任?谢谢!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安合同地起诉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何峤巍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27071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4752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晓云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884557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北京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