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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公司由于借款未还被起诉,法院判决公司还款,当时公司虽然还在经营,但亏损严重,经过努力

2017年10月公司由于借款未还被起诉,法院判决公司还款,当时公司虽然还在经营,但亏损严重,经过努力筹钱还款,直到2019底分多次还了差不多一半,后来公司由于严重亏损无法经营就停产了。现在原告申请了自诉,称公司在法院判决后还在经营,开了大量的增值税发票,是有能力而不还,法院也立了案。但公司当时确实亏损严重(这有公司税务报表为证),没有能力偿还完借款,只是一直在免强维持经营。像这种情况,法院会判法人拒执罪吗?
提问时间:202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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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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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查明事实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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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以公司的增值发票定拒执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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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厂房和设备,但已被其他法院查封。申请执行人就是去税务局查到了判决后公司还有开增值税发票,法院也是根据这些发票立的案。但公司这些年确实是亏损。那法院会就凭这些发票认定公司是有能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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