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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合同纠纷自2022年1月18日立案、中间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6月22日法院开庭审理了一次、原

民事合同纠纷自2022年1月18日立案、中间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6月22日法院开庭审理了一次、原被告对案件事实均无异议、今天7月18日、已到案件审结日、但法院依旧没有任何判决和通知、案件是否需要延期、或者被告是否提出异议、也没有任何通知、刚刚咨询了法官、说他很忙、会抓紧判的、作为案件原告当事人、我问他今天是最后一天审结日了、因为什么原因不能判、他说没有这种说法就挂了电话、这种情况正常吗,后续应该怎么办?法院对到审结日需要延长的案件不需要通知当事人吗?
提问时间:2022-07-20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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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转为普通程序的时候,审限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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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收到12368的短信、说是审限日是7月18日呀,我的案件是4月7日短信通知转为普通程序的、那就是4月7日开始六个月?那12368为什么通知是7月18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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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从做出裁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重新计算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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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个是肯定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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