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通知函姓名:,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开庭时间:2018年2月23日15时,审判法院
法院通知函姓名:,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开庭时间:2018年2月23日15时,审判法院:【武汉市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案件号:案号(2018)刑1***349号。法院传票已发至账单地址,若缺席出庭,公安机关将同步进行网上追逃及全国通缉处理,直接进行刑事拘留,处三到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万到二十万。特此告知,非本人请转告。如已还清,请致电1***67631QQ邮箱收到的,请问这立案是真的吗,我是有欠浦发信用卡钱,但是跟他们说缓段时间不行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是真的
提问时间:2021-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