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刑事辩护

男方在不知道女方未满14岁,但男方满16岁,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同时男方也已取的女方家长谅解和原谅,

男方在不知道女方未满14岁,但男方满16岁,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同时男方也已取的女方家长谅解和原谅,现在男方和女方协商过晚,已经立案,经医疗诊断女方身体也未受到伤害或破损,心理也为受到伤害,案件已交给检察院,我在网络上看到未造成严重后果不算犯罪,那这会算未造成严重后果吗?会判刑吗?
提问时间:2022-02-19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到底是哪个网络在胡说八道!那条法律法规写“未造成严重后果不算犯罪”!
交流头像
用户
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是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请示》作出的批复。经2003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2次会议通过,由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17日发布,自2003年1月24日起施行。 我在网上查到的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早就不适用了。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更多郑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