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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申请方,于2019年11月30被辞退,用人单位答辩书上说,9月中旬店铺负责人想找我协商调店(在)

我是申请方,于2019年11月30被辞退,用人单位答辩书上说,9月中旬店铺负责人想找我协商调店(在)我反映不同意调店,我辞职。(他们有截图)店铺负责人说一个月左右,之后我没理她,也没提交过辞职申请书,或辞职通知书,且正常上下班,无过错。于11月30晚,店铺负责人口头辞退我,让我不用来上班了,群里发辞退我的通知书,(有截图),仲裁委会认同单位的狡辩吗?是否可以申请违法辞退的2倍补偿金,我要怎么反驳对方的证据?马上开庭了,急
提问时间:2021-12-20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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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你好,大律师,我的案件是否还可申请2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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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单位在你无过错的情况下,又没有其他正当理由,你可以申请二倍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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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没有,说我思想与企业发展不符,特作出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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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公司是无理由辞退你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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